女子遭丈夫殴打不再沉默 寻求反家暴庇护中心帮助
良庆区法院的两位法官在接待家暴受害者陆女士 良庆区法院供图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何璨汐 通讯员 骆健)“3年时间被殴打7次、殴打致昏迷、拘禁……”这些与暴力相关联的词语,均发生在南宁市民陆女士的身上,而暴力实施者,正是她的丈夫。近日,陆女士主动来到良庆区反家暴庇护中心寻求帮助,勇敢地对家暴行为说“不”。在法官的帮助下,她日前已向辖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陆女士今年31岁,与丈夫结婚3年多,育有一个女儿,两人看似平静的生活,实际上却“暗流涌动”。丈夫麻某没有正经工作、爱好赌博,一家人仅靠陆女士种菜、卖菜养家。麻某常常向她要钱赌博,若不成功,便拳打脚踢。3年时间里,陆女士被麻某多次殴打,好几次当场昏倒被送往医院。但为了孩子和顾及面子,她强忍了下来,没有告诉任何人。而麻某害怕陆女士被打后逃跑,有时还会将她拘禁起来。
去年2月份的一天,麻某心情不好,再次拿陆女士撒气。暴风雨般的殴打后,麻某没收了陆女士手机再次将她拘禁起来。陆女士称,这次殴打让她幡然醒悟——不断地忍受并不能换来丈夫的改过自新,反而会让自己遭遇更恶劣的暴力伤害。于是有一日,乘麻某看管松懈之际,陆女士跑回娘家,再也不愿回到那个让她胆战心惊的“家”。
去年12月份,陆女士通过媒体了解到良庆区反家暴庇护中心的存在,于是在2月25日来到庇护中心寻求帮助。良庆区法院的两位法官耐心地接待了她。面容憔悴的陆女士坦言,自己对这段婚姻已不抱希望,决定要和丈夫离婚。但她患有先天性视力残疾,身体状况也不好,治疗需要花掉大量医疗费,而自己连个糊口的工作都没有。她还担心如果离婚,自己有可能会失去孩子的抚养权,所以心理压力很大。
交谈中,陆女士还向两位法官出示了自己被殴打后的伤痕照片和一份《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检验鉴定书》。鉴定结论认为陆女士身体多处骨折,其身体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二级。法官称,如果陆女士遭受如此严重的家暴是事实,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其丈夫有可能已经构成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陆女士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陆女士受到家暴后积极留存证据的做法得到了法官的肯定,而面对家暴,她能选择解除不幸的婚姻,法官表示这是很有勇气的行为。随后,法官们对陆女士进行了心理疏导,鼓励她保持乐观的态度,凭借自己的能力和社会的帮助,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慢慢从恐惧的阴影中走出来。
2月27日,记者了解到,陆女士已向所在辖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她对即将自由的生活充满期待。
[法官说法]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将正式施行。该法明确将家暴行为纳入了法律监管范畴。由良庆区法院、南宁市救助管理站、良庆区民政局、妇联联合设立的反家暴庇护中心,汇集了紧急救助、临时庇护、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等职能,免费为家暴受害者提供帮助。法官提醒,在家暴案件中,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很重要,家庭成员在遭受家暴后应立即报警,及时保存证据,并向亲友、居(村)委会、派出所等反映情况,寻求法律保护。切勿容忍、姑息家暴行为,让更多的人对家暴说“不”。
特别 提醒
良庆区反家暴庇护中心联系方式
1.南宁市救助管理站
电话:0771-5615277(24小时救助热线,节假日均有人值班)
2.良庆区法院
电话:0771-4522367(行政班时间)
良庆区反家暴庇护中心地址
长湖路5号南宁市救助管理站内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