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财政三举措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

19.11.2015  10:18

  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使农村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危房改造政策实惠,灵山县财政局积极采取三项措施,切实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规定标准。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对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规定标准,按照工程进度分批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危房改造户手中,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挪用资金。2012—2014年,已累计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2亿元,惠及6802户危房改造农户;2015年计划投资7854万元对全县4200户农户实施危房改造。 

  二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会同纪检监察、审计部门通过专项检查、到农户抽查等方式,加强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坚决杜绝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 

  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自2015年7月份以来,联合县住建局、检察院到各镇共举办18期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培训班,培训村干部和相关站所负责人超过1500人次。通过培训,使参训人员对农村危改政策和申请条件、补助标准、拨付程序等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抵御职务犯罪的意识和能力也得到进一步提高。 

     报送单位:钦州市财政局  编辑:邓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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