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三加班应支付三倍工资 加班4天可获10天工资

18.04.2015  12:39

“三月三”加班应支付三倍工资

加班4天可获10天工资

广西新闻网 -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谢永辉)今年的“三月三”连着双休日,形成了一个4天的小长假,如果这几天无法休假,劳动者的加班费该如何计算呢?昨日,记者从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劳动者如果在“三月三”这两天假日加班,用人单位每天须支付不低于3倍工资的工资报酬。

根据自治区下发的通知,今年“三月三”的放假时间为4月20日至21日(即农历三月初二、初三)。去年3月,自治区人社厅已下发通知明确规定:“三月三”的两天假期,为本自治区内全体公民的法定假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关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的规定,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这两天工作,应按上述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4月18日、19日为法定休息日,这两天安排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如不能安排补休的,必须支付不低于两倍工资的加班费。

柳州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科长胡晓刚介绍,劳动者在“三月三”期间加班,每天的加班工资为3倍的日工资。用人单位若安排劳动者在双休日加班,可选择支付两倍日工资或安排补休。这样算起来,劳动者从4月18日至21日连续4天加班,又未安排补休的,可获得10天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足额发放加班费,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