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三轮摩托撞人 扔下200元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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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记者 潘贵华 通讯员 旺恒) 三轮摩托车撞伤了人,车主扔给伤者200元后,驾车扬长而去。然而,伤者多处受伤,住院治疗已经花费了15000元。28日,经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北大队民警努力,这名肇事嫌疑人被抓获。
7月22日晚9点20分,在柳长路与北外环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正回家的唐先生走斑马线过马路时,被一辆无牌三轮摩托车撞倒,事故造成唐先生右侧脸部、手部等多处受伤,三轮车驾驶人停下来查看了唐先生的伤情,扔下200元后,就驾车离开了现场。目前,40岁的唐先生仍在医院住院治疗,医药费已高达15000元。
据了解,事故发生的现场没有被监控完整拍下,柳北交警大队民警对三轮车行驶路线进行追查,发现肇事嫌疑三轮车出现在沙塘镇郭村路附近。通过进一步盘查,民警确定了嫌疑人特征为一位中老年男性,肇事车辆为一辆未悬挂车牌的红色三轮摩托车。经过民警努力,最终于7月28日上午,在沙塘新街发现并抓获了嫌疑人韦某。
经讯问,韦某,男,61岁,称事故发生当天,他正载着4名乘客往沙塘方向行驶,至事故发生路口的斑马线时撞倒唐先生,车停下后,车上乘客随即下车离去。
“我掏出200元钱扔在了他脚下,就开车走了。”韦某表示,由于心里害怕,所以往沙塘的家中行驶时车速较快。接下来的几天,心虚的韦某一直没敢出来做生意,直到28日,觉得已经没事的他出来时被便衣民警抓获。
目前,唐先生还在柳钢医院接受治疗,经医院诊断,事故造成他右尺骨骨折,轻型颅脑闭合性损伤,脑震荡、头面软组织挫裂伤,右髋部软组织挫伤等,暂无生命危险。
柳北交警大队办案民警梁帆表示,目前肇事的红色三轮摩托车已被暂扣,韦某涉嫌三项违法行为,即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行驶,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