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顺利完成上半年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任务

31.05.2016  20:29
      为深入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杜绝养殖环节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违法行为,切实抓好南宁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计划>的通知》(农办牧[2016]6号)要求,市动监所迅速行动,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顺利完成了2016年上半年南宁市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工作任务。
      本次专项监测工作随机抽检了宾阳县、上林县、隆安县、马山县、兴宁区、经开区6个县(区)中小规模养殖场21个(其中生猪养殖场17个、肉牛养殖场4个),按照1:1:1(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的原则进行快速检测工作,现场检测猪尿57批次、牛尿12批次,结果全部为阴性。
      此次专项监测,进一步督促县区责任单位对中小规模养殖场开展不定期抽样监测,强化辖区中小规模养殖场监管,规范养殖行为,消除生猪与牛肉食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