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南宁城镇居民收入位居全区前列

07.08.2015  11:07

  昨日从自治区统计局获悉,2015年上半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92元,同比名义增长7.0%,各地城镇居民收入保持平稳增长。其中,南宁市位居前列,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848元,名义增长率为7.1%,高于全区1856元。

  上半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9.5个百分点,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5.4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提高有效拉动我区各地城镇居民收入平稳增长。“今年上半年,我区各地陆续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进行调整,发放2014年绩效奖金,工资水平普遍提高。”自治区统计局工作人员表示,规模以上(限额以上)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水平提高也是一大原因。据统计,上半年广西规模以上(限额以上)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20032元,增长8.1%,增长率排全国第七位。

  与此同时,消费品市场的平稳增长和养老金标准提高“双管齐下”,分别拉动居民经营净收入同步增长和居民转移性收入小幅增长。据统计,上半年,我区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同期增长8.8%,带动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同比增长7.9%。部分地区养老金、退休金标准有所提高,拉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小幅增长1.5%。

  今年上半年广西14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5254元,同比名义增长9.8%,超过半数的市、县(区)农民收入实现两位数的快速增长。其中,南宁市上半年农民人均现金收入7385元,名义增长率为11.5%,从增速看,桂林市、贺州市、南宁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增速领跑全区,分别高于全区水平2.0、1.8和1.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