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南宁工商查处商标侵权案120件 罚没23万元

12.08.2015  17:28

2015年6月,南宁市工商局经检支队在快环建材市场查获一批假冒“凤铝”铝型材。记者唐秋艳 摄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唐秋艳)8月12日,记者从南宁市工商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南宁市工商局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共立案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20件,涉案金额达52.77万元,其中罚没款23.29万元,被查处的商标侵权案件包括了“美孚”润滑油、贵州“茅台”酒、“红豆”羽绒服、“耐克”运动服饰等商标侵权案件。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南宁市工商局根据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其中,商标行政执法行动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扎实开展注册商标保护专项行动。明确整治商标印刷印制市场、保护驰著名商标、特色农产品、农资商品、打击冒充知名商品包装装潢的整治重点,检查了各大商场、超市、体育用品商店以及旅游特色商品销售点,重点检查体育用品、服装、食品、日用百货、农产品等与人民生产生活紧密联系的商品。通过专项行动,查处一批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大案、要案,增强市场主体的诚信守法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的维权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崇尚创新、遵纪守法的社会氛围,营造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专项整治任务。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15年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结合实际,按照工作重点分工,牵头开展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仿冒他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互联网专项整治行动、红盾护农,打击侵犯农产品、农资产品商标专用权行为;扎实做好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处罚案件信息工作,组织全局各单位认真按照《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在市局门户网站对今年上半年查办的双打案件进行公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