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夯实基础创机制 强化措施谱新篇

08.12.2014  12:21

上林县委书记韦志鹏(右二)视察该县天网工程。覃志勇    摄

  今年以来,上林县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强化措施,真抓实干,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综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多举措强力化解矛盾纠纷

  针对农村“三大纠纷”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特点,该县采取多种措施,以主要矛盾为突破口,抓排查,抓大案,抓积案,抓治理,切实做好调处化解工作,为全县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消积案,减总量。该县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成员挂案督办的原则,把44起积案落实到包案的县领导、牵头单位及协助单位,做到“分级负责”与“谁主管,谁负责”相结合,实行“一个矛盾纠纷,一个县领导,一个牵头单位,一个调处工作组,一个调处方案,一笔办案经费”的“六个一”制度和“包调查,包化解,包教育,包稳控,包巩固”的“五包”责任制。县委书记韦志鹏、县长蓝宗耿多次到大丰、西燕、白圩等乡镇对“三大纠纷”调处工作进行调研,并将6月定为“重点矛盾积案化解月”,有效地促进了一批历年积案得到调结,落实包案责任的44起案件调结了31件,13件得到稳控。

  抓重点,解纷争。该县重点对影响社会稳定的“三大纠纷”案件进行调处化解,制定了《上林县“三大纠纷”集中调处活动方案》和《上林县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处工作实施办法》,成立了以县委政法委书记和副县长为组长的“三大纠纷”集中调处工作领导小组,从县调处办、法制办、林业局、国土局及相关乡镇抽调人员,组成3个调处组和1个审查组,对县“三大纠纷”案件开展集中调处化解,今年共调处案件26件,调结21件。在集中调处工作组不厌其烦、耐心细致的疏导、协调下,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了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目的。

  齐参与,大化解。县委政法委坚持每月召集乡镇和维稳办、调处办、信访局等相关部门,对全县维稳、信访、三大纠纷调处情况进行研判,并将案情提交县委、县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开展化解稳控工作。同时,组织政法等相关部门深入基层,宣传发动,化解纠纷,今年以来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604件。

  打防结合提升群众安全感

  今年以来,该县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打防结合,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改善社会治安状况,提升群众安全感。

  严打击,促治安。今年以来,该县政法部门忠实履行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两抢一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在公安机关破获的312起刑事案件中,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两抢”案件3起、盗窃案件184起,打掉15个犯罪团伙成员85人,打掉了塘红乡一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起诉案件186件305人,审查后起诉152件212人;法院审理刑事案件188件276人,审结150件210人,判处刑罚150件210人。通过严打严治,有效地遏制了违法犯罪,刑事、治安案件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了7.78%和31%,尤其是“两抢”案件明显减少(抢劫案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7.14%,抢夺案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6.25%),实现了刑事、治安案件下降,社会公众安全感提升的目标。

  抓防控,保平安。该县着力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今年投资280多万元建设了第三期“天网工程”,使该县110治安监控点从原来的100个增加到150个,县公安局将“天网工程”视频监控与24小时武装巡逻结合起来,提高路面见警率和处警率,增强群众安全感。同时,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委深入发动党政机关单位、商家、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居民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目前,全县已有113个单位、商家、个体工商户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电子探头1663个,其中17家已与公安监控系统联网。在农村实行“一村一警”制度,向全县131个村(社区)派驻民警宣传发动群众参与到平安建设中来。组织协调乡镇、村级综治维稳机构、派出所、司法所和民政、卫生等部门,加强流动人口、刑释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和有暴力倾向的重症精神病人的帮教、管理、服务工作,有效减少该类群体的违法犯罪。

  部门联动服务发展大局

  政法部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金融诈骗、合同诈骗、偷税漏税、侵吞国有资产等违法犯罪,共查办经济犯罪案件14件,挽回经济损失1700多万元。县委政法委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清理占用河道网箱养鱼、整治非法营运三轮车等专项整治行动,公安部门在“三湖一寨”景区设立警务室,维护治安秩序,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县法院通过开展节假日预约办案、巡回办案、网上立案、网上办案等举措,解决了“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县司法局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2件。县检察院对惩治腐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6件1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80多万元,为该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记者  朱新韬    通讯员    周光林    石锡宁)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