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检察院下乡镇开展留守妇女儿童法律咨询维权活动

31.03.2015  12:48

    广西检察网3月31日讯(通讯员代斌 周华)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增强妇女的法律意识,提升妇女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3月27日,兴宁区检察院“妇女儿童维权岗”在城区妇联的牵头下,组织干警前往群星村集中开展了以“贯彻男女平等国策,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主题的庆“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5周年和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20周年维权法制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采取设立法律宣传服务台,发放法制宣传资料,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重点宣传了职务犯罪相关知识,控告、举报、申诉途径,并对《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解读。干警们到群星村慰问留守妇女儿童,了解孩子们的学习、生活情况,嘱咐孩子们要学会自我约束,做品学兼优的学生,并代表兴宁区检察院为留守妇女儿童送上慰问品。 

  活动中,共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300余份,现场答疑20余次,此次通过内容丰富的宣传资料和检察官们耐心细致的法律宣讲,教育广大群众通过学习法律和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为全社会营造尊重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起到了积极作用。 

    (作者单位: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