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武鸣区与中心城区协同发展研究课题研究单位的公告

09.07.2015  18:02
 

  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进一步提高研究课题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武鸣区与中心城区协同发展研究课题》研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组织单位(委托方)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课题研究基本内容

  研究武鸣撤县改区后的发展定位、规划布局、产业发展、管理机制改革等问题,并探讨如何在城市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方面更好地与中心城区对接、协调,统筹城乡发展;探索如何加快武鸣新城区的城镇化进程,如何加快与中心城区的融合等内容。

   三、公开选聘对象的条件和要求

  (一)公开选聘课题研究单位的范围,主要包括广西内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设计咨询单位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申请单位须具有相关课题研究人员团队、研究经验和成果,近三年完成省级和市级(地级市)课题研究成果的数量不得少于1个。

  (三)课题研究负责人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素养和研究能力、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必须是本课题研究工作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课题研究组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五)课题研究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完整的研究成果,研究成果所有权属于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经同意不得对外发表或出版。

   四、申报事项及时间要求

  (一)申请单位可登录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首页(http://fgw.nanning.gov.cn/),从关于公开选聘《武鸣区与中心城区协同发展研究课题》公告中下载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

  (二)申请单位如实填写课题研究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5年7月15日前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将申报材料(一式6份)送达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经济和西部开发科,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课题研究单位,评审结果在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公示。

   五、课题进度要求

  (一)中选研究单位需在2015年7月20日前与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课题研究协议书。

  (二)课题研究单位应于2015年10月5日前完成初稿并提交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并根据初审意见进行修改,形成评审稿,于10月15日前提交专家评审。

  (三)课题研究单位根据专家评议审查意见,对初步成果进行修改完善,于2015年10月20日前向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最终成果。

  (四)课题研究期间,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根据需要,不定期听取课题研究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六、研究经费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课题研究进度,按协议分期支付相应的经费给研究单位。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南一里1号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西部科。

  邮政编码:530028,联系人:李世房

  电话:0771-5555851,传真:555585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武鸣区与中心城区协同发展研究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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