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区检察院与企业签署意见 共同预防职务犯罪

02.12.2016  18:50

     

  广西检察网12月2日讯(通讯员  陆轼 罗婷婷)为进一步深化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2016年12月1日下午,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与中铁十一局集团邕江南岸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联合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检企双方在《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意见》、《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备忘录》上签字。 

  会上,项目部党工委书记陈放余书记介绍了该项目近年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有关情况及今后工作打算。玉明建检察长简要介绍了江南区检察院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所取得的工作成效,并对项目职工积极进取、无私奉献精神表示敬佩,希望检察干警学习他们的优良作风和传统,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与会双方共同探讨了共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美好设想,并对今后如何更好发挥各自优势,为进一步展开共同预防工作提供支持进行了初步构思、研究,并达成了《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意见》。玉明建检察长表示江南区检察院今后将努力做好检企共防工作,实现沟通交流无缝对接常态化,经常性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等活动,努力为项目职工普及预防职务犯罪知识,提升遵纪守法的观念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增进检企团结和友谊。陈放余书记代表项目职工感谢江南区检察院的关系支持和悉心指导。 

  (作者单位: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