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南区检察院启用专业未检工作区举行不起诉宣告效果好

21.12.2016  12:37

  广西检察网12月21日讯(通讯员  吴华清 江明芙)12月15日,钦州市钦南区检察院首次使用新建未检工作区宣告室举行宣告会,对1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不起诉宣告,并在现场开展心理疏导教育及法律教育,取得良好的效果。宣告会还邀请侦查人员、团委、关工委代表、法定代理人及律师参与。 

  被不起诉人杨某在钦州市钦州港果子山社区做装修,发现被害人谢某随手放在床上的一台崭新的金色VIVO牌X7PLUS型手机(经鉴定价值2352.00元),杨某趁无人在场将该手机装进自己的裤袋离开。案发后,杨某在其叔叔的带领下主动投案,并带领公安民警找回被盗手机。钦南区检察院在审查中认为杨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但是犯罪数额小,主观恶性不大,再综合评估杨某社会危险性、家庭监管条件等后,决定对杨某作出不起诉处理。 

  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侦查人员、团委、关工委代表分别对杨某进行了法治教育,深刻分析了其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对其未来提出了殷切的希望。杨某表示,今后一定珍惜检察机关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自觉遵纪守法,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其家长也表示,宣告会对心灵触动大,做家长的更要担负起教育好孩子的责任。 

  据悉,钦南区检察院未检工作区是钦州市首个集未成年人谈话室、心理疏导室、不起诉宣告室、驻检社工活动室为一体的、规范化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区,其以规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为目标,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中,宣告室内悬挂国徽及宣告室工作纪律,以彰显司法的严肃性,给人庄严的仪式感,使涉罪未成年人感受法律威严,悔悟过错,做到遵纪守法,远离犯罪。 

  (作者单位: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