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专员办:“四举措”抓好部门预算监管
一是夯实基础,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基础、建机制,为保障预算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提升工作质量,海南专员办积极开展预算监管方式研究,深入探索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监管思路、流程,形成了《预算支出过程监控研究》、《中央部门预算监管方法研究》课题成果,下一步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细化的操作指南。信息化程度不高制约着专员办全面开展部门预算监管工作,为提高效率,实现动态监管,不断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做好资料收集、台账登记、数据分析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对接地方财政、国库、国地税局、人民银行海口支行及中央驻地方预算单位等部门业务信息系统,力争实现数据信息的即时共享。
二是总结经验,把握监管重点。结合近年来开展部门预算监管工作的经验,认真梳理,总结,注重从预算编制到执行再到决算管理链条的系统性、完整性以及年度之间的延续性。在预算编制环节,重点关注支出预算与人员构成、资产配置等是否匹配,新增预算是否合理合规,项目支出是否按程序、进度编制等。在预算执行环节,结合国库集中支付、银行账户审批、非税收收入监缴等审核审批工作,重点关注项目进度与资金拨付是否配比,预算执行进度是否合理,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是否合规等。在决算管理环节,重点关注收入是否完整,支出及“三公”经费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超预算等情况。
三是立足服务,做好沟通和衔接。根据部下发的2015年度财政预算监管工作计划,迅速与对口司局对接联系,明确监管工作内容、时间安排等相关要求,合理制定2015年预算监管工作计划。并及时与中央基层预算单位座谈沟通,通报专员办工作转型和2015年重点预算监管有关事宜,征询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好窗口、桥梁和纽带作用,为顺利、有效开展财政预算监管做好准备。
四是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监管全覆盖。在做好今年工作的基础上,海南专员办将主动行动,保重点、分层次,积极推进预算监管全覆盖,持续跟踪全部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在非现场监管的基础上,对有疑点的情况实施现场监管,为财政部部门预算改革和专员办全面嵌入财政主体业务提供素材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