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专员办:立足转型谋划加强预算监管工作

27.11.2014  12:19
  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专员办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5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稳步推进专员办职能转型,近日,陕西专员办召开副处级以上干部会议,传达学习《通知》精神,并结合专员办工作实际,认真讨论谋划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为实现专员办职能转型迈出坚实一步。

  一是加强学习,调整思路。要求各处室组织干部认真学习《通知》内容,充分认识专员办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专员办加强预算监管的主要内容和工作程序,调整转变以监督检查为主的事后监管思路。认真学习财政主体业务知识和预算管理知识,学习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即将出台的《预算法实施条例》,为依法实施预算监督工作扎实基本功;对照《通知》,及时补齐专员办以往财政监督工作中的短板,认真学习预算绩效评价、地方政府债务等方面的知识,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二是熟悉政策,明确职责。要求各处室对照《通知》内容,对现有职能进行细致梳理,明确哪些工作是财政部已明确授权的,哪些工作是新增加的。对原有授权项目按照财政部加强内部控制工作的要求,认真收集整理文件依据,按照加强预算监管的思路,修订完善操作规程,充分体现向事前事中监管方式的转变和以预算监管为主的监管重点的转变,确保现有授权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对新增加的内容,先从熟悉了解对口业务司局的主要工作内容出发,学好政策,为完成好各司局交办的预算监管任务做好准备,待业务司局正式明确授权监管事项后,根据具体工作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确保内部控制到位,风险防控到位,严格依法监督。

  三是夯实基础,平稳过渡。办领导要求各处室一方面要抓紧时间学习,尽快调整工作思路适应加强预算监管的转型要求,另一方面,要确保各项工作的平稳过渡和有效衔接,扎实完成好年度工作计划各项任务,做好各专项检查收尾和后期处理工作。在保持各处室工作相对稳定的大原则下,按照《通知》提出的调整内设机构设置的原则,充分考虑每个干部的专业特长、业务工作经历、年龄结构搭配、干部交流轮岗等多方面的因素,办党组和人事部门提前谋划我办处室划分和人员调配工作,以实现人员、岗位、处室小团队的最优搭配组合为目标,为更好地推进职能转型和加强预算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资源保障。

唱响“广西财政之歌” 弘扬“广西财政精神”
  ——全区财政系统“迎大庆 颂党恩”歌咏比赛圆满财政厅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广西著名作家彭匈应邀出席我厅财政青年沙龙并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