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峨县检察院专项安全督查确保看守所安全

01.09.2015  09:27

  广西检察网9月1日讯(通讯员 秦义永)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  国家主席习近平于8月29日签署主席特赦令,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9日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对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四类服刑罪犯实行特赦。为确保此次纪念活动期间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8月31日,天峨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与县看守所、驻所武警中队开展了专项安全督查活动。 

  活动重点检查了监室门窗、床铺、墙壁以及监室内是否存在可供在押人员脱逃、自杀等违禁物品,  对通讯、照明、消防、应急设施和监控报警系统等设施进行了测试与维护,对监室卫生、消毒情况及食堂伙食质量、卫生是否规范进行了检查。 

  同时,该院还派出驻所检察干警与在押人员进行了直接的交流,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尤其是对涉嫌暴力犯罪等可能判处重刑的人员、情绪波动较大的人员重点进行谈话教育,积极疏导在押人员的思想压力,有效化解情绪波动。 

  检查结束后,该院组织召开了检查通报会,对看守所出现突然断电时AB门不能开启等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管教民警加大巡视、监控和管教力度,确保AB门安全,  严防暴狱、脱逃等事故的发生。同时,继续做好在押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建议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组织安排在押人员收看纪念日当天的阅兵式节目,开展适当的娱乐活动,改善伙食,体现对在押人员的人文关怀,确保了看守所的安全稳定。 

  (作者单位:天峨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