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治理机构设置精细化 环境污损赔偿渐行渐近

16.06.2016  09:23

  2016年是“十三五”环境保护的顶层设计之年。“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建立环境质量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机制,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等目标。

  与此相呼应的是,环保部在上半年组建设立水、大气、土壤三大司局,出台“土十条”和发挥环保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推广环保项目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

  业内分析认为,随着水、大气、土壤顶层设计治理计划齐备,未来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专项治理。而环保项目PPP模式在经济低迷时期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方向 推进环保项目PPP模式  

  近日,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投资处副处长杜会杰透露,我国20部委即将联合印发第三批PPP项目组织申报通知,初步定于7月开始申报。而本次业界强烈关注的大气、水污染治理等项目种类也将包含其中。此外,前三年我国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累计投入了250余亿元,今年这一项目将计划投入111亿元;而对于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去年我国形成的规模是130亿元,今年将达到140亿元。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环保属性PPP项目对企业吸引力正在增加,伴随着“水十条”、“大气十条”及“土十条”等治理条例的陆续出台,社会与经济效益结合效果较好的环保类PPP项目数量还将继续上升。

  今年4月,环保部发布了《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将积极推进PPP模式。国家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建立环境保护PPP中央项目储备库,并向社会推介优质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开发性金融资金、中央拨付的各类环保资金等将优先支持环境保护PPP项目的实施。

  此外,环保部要求各地结合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治理任务的需要,围绕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等,建立重点推介项目库,上报一批、实施一批、储备一批。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PPP项目绿色通道、部门联批联审一站式服务,制定支持性政策措施,确保高质量PPP项目的顺利实施。

  对此,光大证券的分析研报指出,大气、污水等污染治理项目具有公益属性明确、罚款及补贴标准清晰、建设程度迫切等特点。随着我国环境管理制度的日益完善,该类项目对于社会资本而言,盈利模式更为可靠,具有更大吸引力。同时,污染专项资金有增无减,其合理配置可与PPP项目相得益彰,加快污染治理类PPP项目落地进程,推动环保行业的发展。

  招商证券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3月末,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入库项目7721个,总投资8.8万亿元。其中,环保相关的PPP项目在整体库中占有较大比重,生态环保相关PPP项目投资额超过1万亿,与环保上市公司相关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垃圾处理厂建设、管网建设、海绵城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等PPP项目数量众多。2015年开始,环保上市公司的PPP订单数量及订单规模明显增加,我国环保PPP时代已经到来。

  “在地方债务问题凸显,地方财政紧张的大背景下,PPP模式开始大力推广,引入社会资本进入环保投资领域,是激活环保投资进而拉动GDP增长的重要手段”。招商证券分析师朱纯阳分析说。

  制度 环境污损赔偿渐行渐近  

  6月14日,环保部例行发布了4月份和5月份全国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空气质量状况。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罗毅介绍说,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事实上,今年3月以来,环保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先后挂牌督办8起环境违法案件;约谈5地市大气污染防治不力的主要负责人;同时还对江西省新余水质镉超标等事件展开调查。

  业内专家表示,近两年频发的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和掩埋事故已成为突发环境事件的重要诱因。

  环保部固废与化学品管理中心何艺博士分析指出,根据统计数据,我国危险废物产生量从2000年的830万吨增长到2014年的3634万吨,年均增长率达11.1%。而据专家研究估算,我国每年危险废物产生量超过1亿吨,约有7000万吨的废物尚未纳入环保部门的统计范围之内,大量环境风险处于不可控状态。

  何艺说,目前我国每年有超过一半以上的危险废物是由其产生单位自行简易利用处置,潜在环境风险高。

  不过,环保部相关负责人明确指出,与之相对应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正在建立和完善。

  据了解,2015年底中办、国办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明确提出到2018年要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业内专家认为,随着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企业违法成本将大大提高。

  近期,多个地方亦加快危废处置的整顿工作。其中,上海市召开“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研讨会”,探讨当前危废处置缺口及处置设施建设等问题。山东省成为继北京、上海、江苏、安徽等省市之后全国第11个试点开征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的省份。

  机构 针对性组建设立三大司局  

  今年3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环境责任,开展环保督察巡视,建立环境质量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机制。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跨地区环保机构,推行全流域、跨区域联防联控和城乡协同治理模式。

  同时,还要求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统一监管,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建立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严格环保执法,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记录和违法排污黑名单制度,强化企业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和环境信息公开,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实行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责任离任审计。

  针对环境监管执法机制方面的完善工作,环保部在4月份出台的针对发挥环保作用促进供给侧改革的“指导意见”中还提出,全面推行“双随机”制度。将对企业的日常监管执法,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方式开展。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要在建立完善监管企业信息库基础上,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

  6月13日,环保部通报水、大气、土壤三个环境管理司组建情况。今年3月份,环保部按照环境要素重新组建设立了水环境管理司、大气环境管理司、土壤环境管理司,不再保留此前的污染防治司、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新设立的三司将主要围绕环境质量改善的总目标,以水、大气、土壤三个有明确质量要求的环境介质管理为核心业务,理顺内部职责和业务关系。

  业内分析指出,环保部设立三大司局,加之近期出台的“土十条”,大气、水、土壤顶层设计治理计划已经齐备。水、大气、土壤三司的设立表明环境治理由之前的总量控制转变为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环保部未来工作将围绕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的改善,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