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因停车费向保安动粗 解释:心情不好没控制住

26.10.2015  09:48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潘国武)一辆小车在蓉茉大道南百仙葫苑小区露天停放3天,根据规定应支付30元停车费。不料业主拒绝支付停车费,还动手“”保安。昨日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民警交代保安先把伤治好,再持相关凭据配合警方处理。

  昨日,在南百仙葫苑,物业保安队长李林说,除了车库,其他地方停放车辆每辆一律以10元/晚收取停车费,这是物价部门定下的标准。随后他调出监控,画面显示,10月21日,一辆车牌号为桂ARV××5的红色小轿车进小区停放。10月24日上午10时02分,一女子驾着该红色小轿车,紧跟在一名男子驾驶的车牌号为桂AXC××3的红色小轿车后面,待那辆小车驶出大门后,桂ARV××5小车在电子启闭杆落下的过程中,穿过启闭杆开出小区大门。根据规定,桂ARV××5小车停放3天应支付30元停车费。

  为防启闭杆关闭碰坏车辆引发意外,值班物业保安夏培根紧急按遥控器。桂ARV××5小车开到大门外后在路边停下,夏培根追出去收取停车费。

  “前面出去的驾驶桂AXC××3小车的男子出来说,两辆车都是停放在自家的车库里。”夏培根说,小区车库为一车一库,不可能放得下两辆小车。男子不给停车费,夏培根便转身欲返回值班室给物业领导打电话,“没想到,男子从后面用拳头打我……

  随后,男子和女子分别驾着两辆车离去。李林闻讯赶到现场后,护送夏培根去邕宁区人民医院检查,“医生说脖子出现软组织挫裂伤,加上夏培根反映有头晕等症状,医生建议全休数天查看”。

  与保安起冲突的男子是小区业主。24日下午,男子将捡到的启闭杆遥控器送回值班室,并向物业工作人员解释说,“当时只‘推’了一下,确实不应该动手。这几天心情不好,就要求回来再补停车费,夏培根却执意要请示才放行”。

  采访中,小区数名业主说目睹男业主殴打保安的过程。不过,物业公司为不把事态扩大化,拒绝提供男业主的联系方式,“我们只想借此提醒广大业主,遇事需要冷静思考,好好商量,不要把个人的情绪发泄到他人身上”。

  事发后,仙葫派出所已经介入调查。李林10月25日表示,办案民警交代等夏培根把伤养好后,再持相关凭据做进一步处理。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