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县加强企业职工年休假检查

12.08.2015  18:18

东兰县加强企业职工年休假检查

 

今年7月份以来,东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积极推动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作为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据悉,此次检查范围为全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职工。内容包括制定本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具体办法,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计划,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等方面的情况;督促本单位将带薪年休假制度相关条款列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必备内容,严格执行,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年休假制度的监督检查确保职工享受年休假的权利等方面的情况;积极调解劳资双方在落实带薪年休假过程中产生的劳动争议,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情况;督促用人单位鼓励职工个人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对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掌握了解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支付报酬等方面的情况。

据统计,目前已对98家企业560人进行检查,其中,按要求落实公休假占30%,调整休假时间占60%,因工作原因无法公休而落实三倍工资待遇占10%。根据两网化信息采集统计显示,该县已对498户用人单位进行信息采集,并录入系统,其中有128家用人单位有雇工,涉及到的劳动者有2480人。(供稿:东兰县人社局 覃黄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