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东兰县多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成效
近年来,东兰县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文件要求,采取多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了东兰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制度,先后制定印发了《东兰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东兰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实施方案》等文件,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加强 出庭应诉。 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和《河池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办法》的规定,三年来,该县仅行政首长先后出庭应诉案件已达17件,目前,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已经成为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加强法律审查。 严格执行《东兰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要求对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讨论的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先经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未经县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报请县政府常务会审议。2015年以来,该县政府法制机构共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95项,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95份,使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合法性审查的制度真正落地生根。
五是加强执法监督。 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先后共组织349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的报名、培训和考试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3次,共检查行政执法单位44个,行政执法案卷83件,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印发《东兰县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主动网上公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六是加强纠纷化解。 加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力度,提高行政案件办理质量,积极促进依法行政工作。2015年以来,该县共作出三大纠纷案件处理决定27件,其中:土地确权5件,林地林木确权22件,确保了“三大纠纷”得到及时妥善地调解和处理,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
七是加强行政复议。 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设立专门行政复议调解室,畅通复议渠道,努力化解行政争议,2015年以来,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件21件,依法及时向市行政复议机关提交书面答复或者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及其他相关材料38件,召开行政复议听证会2件。
八是加强简政放权。 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规范政府部门的职责权限,对42个单位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两单融合”,部门保留权力事项3773项,与权力事项对应的责任事项27277项;对县直48个部门和14个乡镇人民政府的权力清单、取消和保留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目录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事项适用法律依据准确。
九是加强法治宣传。 充分利用 广西政府法制网 、河池市法制网和东兰县人民政府网站等新媒体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力度,共向 广西政府法制网 报送法制信息65条,采用53条;向河池市法制网报送法制信息60条,采用60条。
十是加强考评考核。 制定印发了《东兰县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和评分标准》、《东兰县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和评分标准》、《2015年东兰县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等文件,对该县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