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县总工会建章立制“三公”经费管理出成效

17.08.2015  14:03

今年以来,东兰县总工会通过制定并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后,进一步增强工会领导干部职工厉行勤俭节约意识,强化作风建设整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15年上半年,该县总工会“三公”经费开支共1.52万元,比去年同期支出2.06万元减少26.21个百分点,其中接待费同比减少45.45个百分点。

年初,该县总工会成立“三公”经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由经审会主任为组长,纪检组负责人为副组长、经审办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机关财务日常监督工作组;同时,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一系列制度,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和国内公务考察、因公出差等进行了规范。一是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公务考察、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制度;工会机关及文化宫工作人员因公下乡用餐或接待有关工作人员用餐,必须请示单位领导同意,并填写《接待呈批单》,必须用公务卡支付,对不按规定程序,随意安排用餐的,一律不予报销。二是对公务车管理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私车公用需加油时必须填报加油申报表,并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公务用车实行派车单制度,公务用车外出必须由办公室统一填开派车单,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外出。三是没经过领导同意,随意采购物品的,也不准报销。

各项制度明确了“三公”活动的范围和标准,细化了审批的流程和方法,将“三公”管理进一步严格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机关工作人员公务考察、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的原则,始终坚持工会经费正确使用方向,取得了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