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外籍女“蛇头”中国组织偷渡被判刑

19.11.2015  18:29

广西新闻网 防港11月19日讯(通讯员 张婷)11月19日,东兴市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外籍女子阮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4年10月18日,被告人阮某受他人雇请,从广东省东莞市带几名中国人到广西东兴市准备偷渡到Y国。次日,欲偷渡出境的男子A某(另案处理)用电话与阮某取得联系。

同月20日9时许,阮某到东莞市某镇与A某见面。阮某通过Y国老乡“阿梅”联系到司机W某,驾驶一商务车前往东莞市该镇车站接阮某、A某上车,之后前往东莞市一生活小区及附近路口搭载R某等人。次日5时许,W某驾车搭载阮某及A某等九人,到达东兴市时被公安民警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阮某违反我国的国(边)境管理法规,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其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鉴于阮某是犯罪未遂,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罚。

【 编辑:刘晓彤  作者: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