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两年前犯案潜逃 吸毒被抓牵出盗窃案

01.12.2014  19:21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郑芳 通讯员 方景晖)日前,南宁市公安局那马派出所向邕宁分局刑侦综合大队移交一名吸毒人员梁某某时,警方发现,梁某某不仅是一名“粉仔”,而且还是一名网上通缉犯。原来,两年前,梁某某潜入邕宁区八鲤路某小区住宅内盗窃电脑,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一逃便是两年。至此,这起盗窃案有了结果。

  2012年5月21日晚,杜女士到邕宁分局城关派出所报警,称其在邕宁区八鲤路301号的家中被人入室盗窃,盗走电脑主机等物品,损失价值3000多元。接到报案后,派出所和刑侦技术人员立即出警开展现场走访和调查取证工作,之后得到一条线索:当日下午6时许,曾有一名身材偏瘦青年抱着两台电脑主机,上了公交车往大沙田去。

  通过综合分析研判,良庆区那马镇居民梁某某进入警方的侦查视线,经目击证人辨认,他就是当天的抱走电脑的男青年。警方立即展开抓捕行动,但因其居无定所,几次抓捕都落了空。于是,警方将其列为网上通缉犯。

  2014年11月25日,良庆区那马派出所在“扫毒”行动中抓获两名吸毒人员,经核查,其中一人就是网上逃犯梁某某,于是就出现前文一幕。

  在讯问中,梁某某对两年前实施入室盗窃行为供认不讳。据其交代,当天下午他到小区找一名朋友,但是没有找到。准备离开时正好下雨,在避雨时发现3楼有一间房屋房门虚掩,一时贼心四起,悄悄地走到门前,装作找人的样子,敲门问“里面有人吗?”见没有人应答,梁某某赶紧钻进去,把门关上,在里面大肆翻找值钱的东西。大约5分钟后,梁某某扛走了两台电脑主机,撑着失主的雨伞大摇大摆地离开了,电脑第二天被他卖掉,只换得几百元钱。梁某某自认为此事神不知鬼不觉,警方不可能找到他,所以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当他被移交邕宁警方进一步审查时,才知道警方两年前就已锁定他为嫌疑人。在大量证据面前,他也只能认栽。目前,梁某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