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检察院组织市县(区)两级公检法业务骨干参加庭审观摩

05.12.2014  11:03

    广西检察网12月5日讯(通讯员董慧轶  廖家来)为推进严格依法理性文明办案,2014年11月27日,广西贺州市检察院组织市县(区)公安、检察、法院刑事办案骨干100余人,在钟山县开展“非法证据排除”为主题的庭审观摩活动。

  庭审案件为钟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某涉嫌盗窃一案。因被告人刘某某在庭审中提出其被刑讯逼供,辩护人向法院申请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钟山县公安局6名侦查人员出庭,就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向法庭作证,证实了刘某某肢体伤痕系羁押前抗拒抓捕所致。控辩双方通过举证质证,就案件事实、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展开了激烈辩论,还原了案件事实经过。

  庭审结束后,参加庭审观摩的全体人员对该案庭审进行了集中评析,市检察院刘建副检察长、中级法院陈琴副院长、公安局彭晓峰副局长均作了讲话。参加庭审观摩的干警一致认为,此次活动意义重大,效果显著,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办案人员防止冤假错案的意识,提升办理刑事案件的工作水平。

  (作者单位:贺州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