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严厉整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为严厉打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预防交通事故发生,5月1日至5月31日,我市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严厉整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截至5月26日,全市共查处酒驾207起,其中酒后驾驶164起,醉酒驾驶43起。
心存侥幸 摊上“大事”
26日晚,交警七大队在辖区竹溪大道锦春路口和竹溪大道汇歌路口设卡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行动。当晚11时许,在竹溪大道锦春路口,民警在检查一辆桂A牌小汽车时发现驾驶员说话时散发着酒气,民警当即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超过酒驾标准。
“我们分别在竹溪大道锦春路口和竹溪大道汇歌路口开展突击整治,一共发现了3起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市交警支队七大队副大队长莫荣华介绍说,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依法对3名驾驶员开具处罚决定书,并扣留了驾驶证。
在明秀望州路口,2名心存侥幸的酒后驾车男子也没能逃过处罚。26日凌晨1时许,交警四大队在该路口设卡检查过往车辆。“整治时间不固定,有时候是晚上8时到11时,有时候是晚上11时到第二天凌晨1时30分左右。”市交警支队四大队快环中队中队长黄天翔告诉记者,一些驾驶员自以为聪明,躲开了交警查车的时间,就心存侥幸酒后开车。错开时间整治就是要告诫驾驶员,不可心存侥幸。
酒后驾车的危害简直是老生常谈,尽管如此,还是有人对酒驾不以为然。驾驶员黎先生不但酒后开车,还在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事情发生于25日下午,在经开区金阳路附近发生了一起两辆小车追尾事故,交警十大队民警正好巡逻至此。当时,双方当事车主正在现场讨论如何处理赔偿问题,为了使车辆尽快撤离现场,民警立即下车了解情况。然而,当民警靠近黎先生时,闻到了其身上浓烈的酒味。为了逃避责任,黎先生试图通过各种方式干扰酒精测试,最终在民警的反复劝说下,黎先生才接受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黎先生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98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交警随后将黎先生送往医院抽取血液进行进一步检测,同时依法扣留事故双方车辆及证件对案件做进一步调查。
整治酒驾 力度不减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成为越来越多驾驶员的共识。”交警二大队副大队长梁永顺表示,外出和朋友应酬时,若需要开车就不要喝酒,喝了酒的就不要自己开车,这是为他人的人身安全负责,也是为自己负责。市民谢先生就牢记“开车不喝酒”的准则,他告诉记者,每当和朋友聚餐时,如果他想喝酒的话,就会选择搭朋友的车往返,如果他自己开车赴会的话,绝对不会喝酒。
据介绍,26日是南宁交警在本月组织的第四次统一行动。当天南宁交警共出动警力555人次,警车169辆次,检查机动车3098辆,查处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28起,其中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27起,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1起。而自5月1日南宁启动整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以来,南宁交警已经查处酒驾207起,其中酒后驾驶164起,醉酒驾驶43起。
“这个月是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月,整治力度较大,但这并不意味着进入6月之后南宁交警就不再开展酒驾整治。”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几年酒驾整治工作已经成为常态,南宁交警会针对市民酒驾的高峰时段,不定期选取不同路口开展整治,同时呼吁广大驾驶员不要心存侥幸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