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纪律,秉公执法,做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严守纪律,秉公执法,做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检察院 江赞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纪律是一种约束,一种准则,更是一种责任,一种境界。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更应当严守纪律,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作为一名检察官,更应当秉公执法,做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把纪律挺在前沿”,就是要把纪律必须挺在法律的前面。今年以来,兴宾区检察院自觉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始终把纪律挺在前沿,先后开展了多个专题教育活动,包括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风建设年”活动、执法“不作为和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以及“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自查自纠活动。通过开展活动,解决了检察干警服务意识、公仆意识不强问题,增强了干警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实干精神,整治了不严格依法履职、不严格执法的行为。
“把纪律挺在前沿”,就是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今年3月,兴宾区检察院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出台了《中共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该意见细化了主体责任划分,明确了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要求党组主要负责人、党组领导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日常管理、严格廉洁自律,切实种好“责任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通过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提高了检察队伍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引导牢固树立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慎初、慎微、慎交、慎行。
“把纪律挺在前沿”,就是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落实、强化监督。兴宾区检察院以强化执行力建设为重点,严格对检察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主要有以下几点做法:一是坚持把抓队伍作风建设作为推进检察工作的重要基石。通过严格会议请假制度、严格会议纪律要求、严格会风监督通报,整顿会风会纪,以会风带作风,促进了干警工作作风的转变;二是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通过对被害人(犯罪嫌疑人)不服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案件召开听证会,对自侦案件立案后撤案、相对不起诉等案件引入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等进行评议,强化执法行为的监督;三是实行联动检务督查。纪检监察室每次抽调两个部门负责人,对干警上下班纪律、卫生、安全等问题不定期检查,对公车使用报告备案和卫星跟踪,强化日常公务用车纪律的监督;四是实行三级党风廉政责任制度。在办案中建立“办案告知卡、廉洁自律卡、回访监督卡”一案三卡,案件质量出现问题时开展倒查分析,深刻剖析原因、制度漏洞和监督盲区,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强化责任落实的监督,实现了检察队伍建设十年零违纪;五是围绕重点案件开展评查。今年4月,兴宾区检察院为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制定了《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评查办法(试行)》,将本院不批准逮捕、立案后撤案、撤回起诉、法院判决无罪等案件纳入评查范围,强化了对本院办理的案件进行监督管理。
“把纪律挺在前沿”,就是要有“铁肩担道义”的政治品格和勇气。兴宾区检察院检察长每年都亲自带队联系辖区内的全国人大代表,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人民的重托和要求推进检查工作。检察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发展大局,作为手持公平正义利剑的一名检察官,不仅要固守法律底线,做遵守法律的表率,更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奋勇当先挺在纪律的最前沿。检察官要做党的忠诚卫士,忠于党、忠于法律,无私奉献,才能坚守捍卫党的纪律,时刻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才能履好职、执好法、不辱使命。
“令行禁止,王者之师”。在解放战争年代,毛主席带领的人民解放军立下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正是有了“铁纪律”,中国共产党才凝聚了亿万人民的力量,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人民解放军才无愧于胜利之师、威武之师的称号。在深化改革的今天,党员干部面临的诱惑无时不在,糖衣炮弹和腐败的病菌无孔不入,尤其是肩负反腐败斗争和法律监督重任的检察官,时刻面临腐蚀和反腐蚀的考验,只有守纪律才能固底线,懂规矩不乱“章法”,只有置身于纪律的约束,将权力关进笼子,让纪律和规矩都严起来、立起来,方能秉公执法,做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