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机闹”,需加强法律执行力
17日,在刚刚结束的全国民航空防安全会议上,近几年频繁出现的扰乱民航正常运行秩序的行为成为关注重点。据介绍,根据部署,今年民航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严厉依法查处飞机上吸烟、打架、滋事等非法干扰行为和因航班延误等矛盾问题引发的违规行为。对危害航空安全和破坏民航运输秩序的案件,将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加大惩处力度,切实维护机场和航空运行秩序。(1月18日《新京报》)
在飞机上吸烟、打架滋事等不文明不安全的行为,的确是频频发生。最近一起类似事件,便是“中国游客在泰国航班上大打出手”,不仅丢人丢到国外,更让同行之人胆战心惊。严惩这些行为,的确应提上议程,以便呵护飞行安全。不过,这样的表态,其实只是一种常识重申。众所周知,每一次发生飞机上吸烟、打架等事情,便会有相关部门及时站出来表态,其说辞,也一定会有“严惩以儆效尤”一般的指令,这似乎成为一种固定模式了。
可为何类似事件仍然屡禁不止?一方面,还是源于法律法规的不被信仰与执行。在很多事情上,我们并不缺少相关法律,缺少的只是对法律的执行,这几乎成为一种公共常识。另一方面,则是“不出事不问责”的潜规则。仍然记得去年8月30日,从成都飞往北京的联合航空KN5216次班机上,有乘客吸烟,事后机长反复强调“既然已经安全到达了,那还说什么呢?”这样的处理方式同样是飞行安全的极大隐患。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诚如斯言!
自然,乘客在飞机上吸烟、打架滋事等行为,其中有些是与机组人员的摩擦。背后的原因,无非是乘客认为自身权益被侵害了,但相关方面却没有做好必要的说明及善后服务工作。而另一方面,遏制“机闹”需要加强当前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必须摒弃“不出事不惩戒”的潜意识——在美国,危害飞行安全最高可判处20年有期徒刑;在加拿大,危害飞行安全最高可能被判无期徒刑。以此对照,我国的相关处罚措施无疑温柔了点,需要进行必要的升级。(龙敏飞)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