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严打拒执犯罪行为 一批“老赖”被立案侦查
新闻发布会现场。 广西新闻网 记者 胡泽方摄
广西新闻网 南宁5月28日讯(记者 胡泽方)5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就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情况进行通报。
2014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14年11月起至2015年3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
自去年开展打击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专项活动以来,广西各级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大力打击拒不执行犯罪行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系统性查控,将一批有财产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被执行人绳之以法,极大地震慑了被执行人,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据统计,截至2015年3月31日,此次专项行动中全区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495件、407人,目前已判决33件、26人;仍有部分案件在公安侦查和检察起诉阶段。此外,全区法院自行采取司法拘留措施560件、589人;共向公安机关移送符合司法拘留条件,需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561件、575人,公安机关已经协助控制82件、75人。
专项行动期间,全区法院还充分运用各种执行措施,形成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据统计,全区法院共向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公安、工商、车管、房产等部门查询被执行人财产26053件,涉及被执行人45209人,涉及执行标的金额3.27亿元,向有关部门推送了31155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8415名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对3195名被执行人限制出入境,罚款161人次等措施。
据了解,下一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将加大对抗拒执行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探索公、检、法三部门联合打击拒执犯罪的长效机制;统一拒执罪一般定罪尺度和办理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