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食品存在的安全隐患依然让广大农民群众担忧,为此,钦州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抓住重点关口,切实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把好“田头关、生产关、市场关、科普关”等“四关”,确保农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严把田头关。在农村中,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更易受利益驱动,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的行为,农药残留超标和中毒事件时有发生,“菜篮子”并不安全。钦州市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与农业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采取基地登记、签订责任状、建立信息平台、资源共享等方式建立有效的监管工作机制,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和蔬菜生产基地进行联合专项整治和“飞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问题,确保食品安全“田头关”。
二是严把生产关。农村群众小作坊点多线广,监管不易,主要生产糕点、熟肉制品、腌制品、传统油榨及有地方特色的水产品等传统食品,形式有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做现卖(前店后厂)小作坊、流动摊贩等,农村加工场所大多不固定,食品生产设备简陋,管理比较混乱,食品安全质量难以保证。钦州市各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掌握着本辖区加工作坊的第一手资料,应该把“静态监管”变为“动态监管”,利用食品安全办工作职能,动员社会力量,协调地方党委政府建立起辖区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的食品安全领导机制,摸清食品小作坊及安全情况的底数,建立基本档案,实行动态监管,随时掌握情况和信息。同时,建立本区域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队伍,形成社会共治食品安全问题。结合本地实际,统一规范农村食品生产小作坊许可条件,责令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按照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进行改造,达不到基本条件的坚决取缔,严厉查处违法“黑工厂”、“黑窝点”,确保食品安全“生产关”。
三是市场关。国家总局、自治区局部署在农村开展“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农村食品市场安全是仍是监管的薄弱点,作为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强化对农村食品生产、流通经营、餐饮服务等方面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着力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强化食品监督抽检,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全面推行食品经营者自律、无缝监管链条和食品安全可追溯“三项机制”。建立网格化食品监管机制,织牢食品监管网络。加快推进农村市场企业(个体户)诚信体系建设,形成企业自律、公众监督的强大社会舆论氛围,确保食品安全“市场关”。
四是科普关。近年来,钦州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借鉴其他部门有效做法,深化食品安全科普行动。采取基层监督员包干到村(街道)开展大讲堂、播放宣传科普电影、在村头(街道)主要人集场所树立固定宣传牌、科普服务队进乡村、科普示范村(街道)、发放宣传资料等办法,强化对农村食品安全宣传,确保宣传活动覆盖到村、到户,人人知晓,确保食品安全“科普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