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严明"两节"作风纪律 严防"四风"问题

25.12.2015  17:10

  日前,自治区纪委发出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防2016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

  通知重申“十个严禁”禁令并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要及时约谈提醒、小错即纠,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以上率下反“四风”树新风,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好转。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纪监督问责,要把严查节日歪风与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结合起来,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毫不留情地从严从重直查快办,对发生重大违纪违规问题、造成恶劣影响,或履职不到位,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的,坚决“一案双查”,不断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记者李贤 通讯员李明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