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县检察院严查和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
广西检察网10月15日讯(通讯员 蒋磊) 为有力推动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2015年,全州县检察院深入查办和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截至日前,该院已经查办工程招投标中的商业贿赂案件2件2人,渎职侵权案件4件4人。
据悉,该院今年以来紧紧抓住工程建设领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等重点,加大办案力度,调整办案结构,集中精力查办发生在土地审批、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政府采购中的案件;查办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索贿受贿、失职渎职的案件;查办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监管不力、渎职侵权等案件;查办招投标代理机构等中介组织的行贿、介绍贿赂等案件,特别是要从严惩处重特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在依法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该院坚持一案一分析、一总结、一建议、一释法,结合查办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例,深入到交通运输、城乡规划、水利电业等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部门为干部职工上法制课,并组织观看《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例剖析》和《国土惩腐》两个专题警示教育片,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警示和治本功能,严防“工程上马,干部下马”。
“我县正由桂北重镇向广西北大门中等城市跨越,县域工业、城市建设全面提速,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平时工作大多涉及征地拆迁、工程建设,这是腐败易发、多发领域,通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题警示教育,我们进一步增强了廉洁从政的意识,时刻警醒自己要干干净净做人,清清白白做事。”一位工程建设领域的干部在接受警示教育后感慨的说道。
(作者单位:全州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