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69个传统村落获中央补助2亿元
广西新闻网 南宁7月17日讯(记者宋瑶 通讯员宁国用)7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继去年23个中国传统村落获得中央补助资金后,广西今年又有46个村落获得中央补助资金支持。每个传统村落获中央补助300万元,共计2.07亿元,集中投入环境改善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以促进传统村落的长效保护和发展。
近年来,广西持续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力度。成立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专家委员会及工作组,开展广西传统村落调查和课题研究,并建立了传统工匠、民居建造、设计专家等资料库和广西传统村落名录。
自治区层面共补助约150个传统村落编制规划,每个村补助10万元,共计约1500万元。目前完成约100个村落规划编制。
在项目建设方面,目前,2014年度获得中央补助的23个村落的保护项目均已完成规划设计并开始组织实施,完成投资900万元。2015年度获得中央补助的46个村落正在上报拟建项目计划,并进行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
据了解,从2014年到2016年,中央财政按平均每村300万元的标准提供114亿元补助资金支持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中央给予传统村落的资金补助,主要用于传统建筑和历史遗迹保护性修缮、建筑防灾减灾、环境综合整治,以及污水垃圾等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整体保护和改善传统村落的历史遗存和人居环境。
自治区住建厅村镇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广西现有中国传统村落89个、自治区级传统村落208个。今年4月初,广西组织各地开展了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暨广西第二批传统村落)申报工作,截止6月底,全区共有300个村落申报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暨广西第二批传统村落),拟推荐220个村落申报国家级传统村落。“但总体而言,全区入选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传统村落名录的数量仍偏少,与广西现存数量众多、历史遗存丰厚、研究价值极高的古村落的现状不相称。”
据了解,出现这些问题,主要是各地重视程度不高,传统村落在自治区、市、县三级均没有保护发展的专项资金。此外,国家层面制定有《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但传统村落既不是文物,也不是历史文化名村,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其保护主要依据县级人民政府所批准实施的村落保护规划,其权威性和等级相对不足。
自治区住建厅提醒,2015年是开展最后一批大规模中国传统村落申报和评定工作的关键之年,各地要尽快开展摸底调查,编制申报材料,搭上中国传统村落申报的末班车。
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了解到,下一步,我区将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村落保护的意见》等文件,筹备实施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村落保护“五年行动计划”,设立自治区层面的专项资金,对传统村落实施抢救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