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检察院与15个单位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09.12.2015  11:53

  广西检察网12月9日讯(通讯员曾繁坤 邓萍)“我们反贪部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查帐时,发现有些餐费发票是没有盖印。地税部门可不可以加强这方面的监管,以共同预防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在岑溪市人民检察院与地税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上,反贪局长提出了建议。 

  2015年12月3日,岑溪市检察院向岑溪市地税局中层以上干部开展“三个一”(参观一次图片展、看一次视频、上一节教育课)职务犯罪预防教育活动,然后召开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地税局中层以上干部40多人和检察院中层正职等10多人参加。在联席会议上,双方互通了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情况,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共同探索工作对策和措施。比如对这次会议提出的加强餐费发票监管的建议,市地税局当即表示征管组加大事后监督力度,按规定对买卖双方均进行处罚。 

  岑溪市检察院与岑溪市地税局是第一批共建单位。2009年制订《关于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之后,两者沟通联系频繁。市地税局胡局长说“廉洁守纪平时我讲得多了,但是还是由检察院来讲才能更入脑入心。”  据了解,两个单位已连续6年共同举行职务犯罪预防教育活动,地税局也连续6年保持干部零犯罪纪录。 

  据了解,目前,岑溪市检察院共与15个市直单位签订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通过成立机构、召开联席会议、举行廉政教育、加强信息交流、进行调查研究和积极查办案件等方式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自开展共建工作以来,检察机关与共建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大大地促进了共建单位的的队伍建设。 

  (作者单位:岑溪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