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厅约谈5个土地批而未用突出县区

06.07.2015  18:02
    6月29日,受省政府委托,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约谈2011~2013年新增国有建设用地批而未用考核不达标的5个县(区)政府分管领导。
    江西厅要求,各县(区)政府要组织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查清土地批而未用原因,研究加快土地消化利用的具体措施,分类施策,建立台账,明确时间,落实责任人,制定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整改方案。对用地单位确实无力开发建设的,要主动与企业协商,通过收回土地,重新安排再利用;对确实难于或无法开发建设的地块,且符合区位调整条件的,可按程序向省政府申请区位调整;要将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用地作为整改重点,加大投资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据了解,江西省2014年专门出台意见,对前三年批而未用土地占已批土地比例考核排名前5位的县(市、区),除民生工程和国家重点工程用地外,暂停受理其新增建设用地审核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