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新增28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和437个生态村

07.02.2015  10:48

2月6日,记者从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2014年,广西各市县积极创建和申报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经专家复核及现场核查,全区共有28个乡镇荣获“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称号,437个行政村荣获“自治区级生态村”称号。截至目前,广西“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已达71个,“自治区级生态村”已达810个。

近年来,广西各地各部门把创建生态建设示范区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载体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大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农村环境保护,高度重视生态示范的创建工作。通过生态示范创建,许多地区山更绿了,水更清了,空气更净了,村更美了,乡村环境面貌焕然一新。“生态乡镇”“生态村”已成为一张亮丽的生态名片,让当地百姓享受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记者/陈江 通讯员/昌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