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新增47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和659个自治区级生态村

24.12.2015  09:57

  2015年,广西各市县积极创建和申报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经各市积极组织申报、自治区组织专家认真复核及现场核查,最终全区共命名47个乡镇荣获“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称号、659个行政村荣获“自治区级生态村”称号。截至目前,全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已达118个和“自治区级生态村”已达1469个。

  近年来,各地市县环境保护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环保优先方针,把创建生态建设示范区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载体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大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农村环境保护,高度重视生态示范的创建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通过生态示范创建,许多地区山更绿了,水更清了,气更净了,村更美了,乡村环境面貌焕然一新。“生态乡镇”、“生态村”已成为当地一张亮丽的生态名片,让当地的百姓享受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美丽广西的文明发展之路,为广西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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