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等5个设区市获得地方立法权

29.07.2015  01:50

  中新网杭州7月28日电 (邵思翊)28日,记者从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获悉,浙江温州、金华、台州、湖州、衢州五个设区的市,已具备立法能力,符合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基本条件,其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将在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后开始。浙江享有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将由3个增加到8个。

  根据《立法法》规定,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本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丁祖年介绍,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已组织对温州、金华、台州、湖州、衢州五市的立法能力和建设情况进行评估。这五市具备了开展立法工作的能力,立法需求迫切,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符合立法法的要求。

  此外,根据新修改的《立法法》规定,浙江嘉兴、绍兴、舟山、丽水四个设区的市也拥有地方立法权,但还不具备相关立法能力,待条件成熟后,报经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再开始确定行使地方立法时间。

  此前,浙江只有杭州市、宁波市和景宁畲族自治县拥有地方立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