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BRT全线封闭通行 沿线15个路口信号灯有调整

26.01.2017  06:40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黄登 文/图)01月25日,南宁市首条BRT开通试运营。为配合BRT的正常运营,南宁交警部门对沿线部分路口的交通组织和信号灯配时进行了调整,同时也将加强BRT沿线道路交通秩序的规范和管理。

   15个路口交通组织和信号灯调整

  据了解,BRT通行涉及的路口共21个,其中15个路口的交通组织和信号灯有改变,具体如下:

  1、朝阳人民北二里路口:新增行人过街斑马线,信号灯配时暂按黄闪控制。

  2、朝阳人民路口:除公交车外,其他机动车全天禁止在人民路方向左转进入朝阳路,同时增加BRT车辆在人民路东右转进入朝阳路的红绿灯控制,与人民路方向的双向左转同时放行,其他社会车辆右转不受限制。人民路方向禁左后东往南即往节叉路口参考绕行路线:人民路-西关路-关东街-朝阳路。人民-朝阳路口西往北即往火车站参考绕行路线:人民路-民主路-新华街-朝阳路。

  3、人民民主路口:增加BRT车辆在人民路西右转进入朝阳路的红绿灯控制,与民主路南进口同时放行,其他社会车辆右转不受限制。

  4、民主新华街路口:路口封闭,民主路方向只能直行,新华街只能右转进入民主路。

  5、民主北宁街路口:路口封闭,民主路方向只能直行,北宁街只能右转进入民主路。

  6、民主思贤路口:民主路西往火车东站方向,社会车辆允许在些掉头往展览馆或是人民公园。因为该路口只有一条直行和一条直右共用车道,通行效率下降,为此增加绿灯通行时间,绿灯放行时间依次为:民主路西进口社会车辆直行和掉头→民主路双向直行和BRT车辆直行→民主路东进口左转→思贤路左转。

  7、民主望州南路口:由于园湖路北侧未开通,该路口未按设计进行封闭。为避免路口BRT车辆与左转车辆的冲突,取消民主路西往东即出城方向的单边放行,增加民主路双向直行和左转的绿灯放行时间,待园湖路北侧开通后封闭该路口。

  8、长堽长兴路口:长堽路东进口全天禁左,禁止东站过来的车辆在此路口左转。

  9、长堽路菜市路口:新增行人过街斑马线及长堽路东往西掉头路口,信号灯依次放行顺序:长堽路双向直行→长堽路行人过街及东进口掉头。同时长堽路西往东即往东站方向禁止在该路口掉头。

  10、长堽燕子岭路口:路口封闭,长堽路方向只能直行,燕子岭路只能右转进入长堽路。

  11、长堽三里路口:暂时取消中间隔离护栏,按T字型路口进行管理,信号放行顺序:长堽路左转→长堽路双向直行→长堽三里路左转,年后将视沿线车流量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封闭管理。

  12、长堽江北检测站路口:由于路口西往东车流量大,增加了往东站方向直行、左转同时放行绿灯时间,顺序依次为:长堽路双向直行→长堽路双向左转→长堽路西进口直行左转→南北方向放行。

  13、长虹翠竹路口:翠竹路未开通,路口暂按黄闪控制。

  14、长虹凤凰岭路口:启用红绿灯控制,红绿灯放行顺序:长虹路双向直行→长虹路左转→凤凰岭路左转。

  15、长虹路站北三支路口:启用红绿灯控制,红绿灯放行顺序:长虹路双向直行左转→站北三支路双向直行左转。

  其它朝阳华东路口、民主友爱路口、民主新民路口、民主古城路口、长堽四里路口、民主园湖路口仍然按原有交通组织及信号配时通行。

  交警提醒:行经BRT路段时,请注意观察沿线的交通标志标线,按照标志标线指示及信号灯文明通行。

   民主路小学门口的临时停车位取消

  据了解,,由于BRT专用车道占用了道路中间车道,而民主小学刚好处于车道变窄的位置,为保证车道供社会车辆通行,民主路小学门口原设置的临时停车位取消。而且,有BRT的道路全线禁止临时停泊。

  交警提醒:请把车辆停放在展览馆或是周边停车场,再通过人行天桥或是斑马线过街往返。

   交警部门将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梁宇新科长介绍,由于BRT是全线封闭通行的,因此除BRT车辆和公交车外,禁止其他一切社会车辆进入BRT专用车道通行,也不允许借用BRT专用车道进行超车、掉头。行人过街须通过信号灯路口的斑马线或是过街天桥设施,不允许跨越BRT栏杆过街。

  据梁科长介绍,最近民主思贤路段的车流量及人员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市民前往展览馆的年货市场购买年货,而车辆有违规停放的行为,这只是短期的现象,并不是因为BRT开通造成的。梁科长表示,近期包括春节期间将增派警力加强该路段的交通管理。同时对民主路小学门口逐步实施禁止机动车停放和临时停放的电子监控管理。

    违反通行规定将受处罚

  ●对于行人跨载BRT护栏过街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第六项规定:“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元罚款:…(六)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

  ●对于机动车进入BRT车道通行,或是借用BRT车道进行超车、掉头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元罚款:…(三)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为了确保安全,通行BRT路段时,请务必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编辑:黎南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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