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力推司法合作迈上新台阶
中新社南宁12月6日电 (记者 杨陈)中国—东盟法学家联谊会暨中国—东盟法律论坛6日在广西南宁市举办。深化法治交流合作,共建共享“一带一路”,推动中国—东盟司法交流合作迈上新台阶成各方共识。
当天,来自中国与东盟十国的200多名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务工作者及专家学者,围绕“中国—东盟经贸发展与合作法律问题”“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保障机制”“中国—东盟法律资源共享机制”三个主议题及十二个相关分议题展开讨论。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表示,在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发展的过程中,法治合作是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东盟法学法律界应全面深化法学研究、法律服务、信息交流、人员往来等领域的务实合作,推动中国—东盟法治交往迈上新台阶,为地区和平稳定繁荣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
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陈冀平对此表示认同。他说,法治互信是政治互信的重要基础和重要内容,是中国—东盟合作发展的重要基石。“我们不仅要强调法治的保障作用,而且要强调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积极推动中国—东盟商法一体化进程,建立健全中国—东盟法律冲突协调机制、风险法律防范机制、民商事争端解决机制、法治信息共享机制,以此助推中国—东盟合作发展。”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伟建议,中国和东盟各国要凝聚共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在司法改革、信息化建设、案例研究、法官培训以及共同打击跨国犯罪等方面加强联系交流,探索建立司法协助的制度性安排,开展更加务实有效的合作。“中国法院高度重视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司法合作,愿同与会各国同仁深化合作,充分运用双边、多边机制,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相互配合、良性互动的跨境纠纷解决格局”。
据悉,中国—东盟法律论坛由中国法学会主办,自2005年以来,已举办了六届。本届论坛上还形成了《法治合作南宁共识》,将与之前论坛通过的其他文件一道,推动中国—东盟全方位、常态化法治交往与合作。(完)
【编辑:冯抒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