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老龄办、民政厅、财政厅发文部署广西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工作

07.04.2015  18:30

  为确保我区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日前,自治区老龄办、民政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的通知》(桂老龄办发〔2015〕1号),部署广西抽样调查工作。

  《通知》明确了抽样调查工作的指导思想、调查内容与方式、调查对象、调查范围和样本量、调查工作安排、组织领导、工作要求,尤其对调查工作三个主要阶段的工作内容、时间和进度作了具体安排。《通知》要求各地财政部门要根据当地调查工作需要,将调查经费列入同级预算予以保障。为加强领导,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广西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老龄委副主任、民政厅厅长韩元利任组长,自治区老龄办主任梁丽玲任常务副组长,自治区老龄办、民政厅、财政厅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老龄办。

  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涉及我区10个地级市17个县(市、区)68个乡镇(街道),272个村(居)委会,共调查8160个老年人,入户调查时间为2015年8月。(自治区老龄办 吴弘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