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圆满完成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任务

29.09.2015  13:52

  9月中旬,8160份老年人个人问卷、17份县(市、区)问卷、68份乡镇问卷、272份村(社区)问卷通过自治区审核后送达全国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标志着广西圆满完成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任务。

  为全面掌握新时期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和养老服务需求,给党和政府统筹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规划和政策提供科学支撑,2015年,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入户调查时间为:2015年8月1日—8月31日。第四次抽样调查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老龄国情调查,调查规模大、范围广、内容多、要求高,意义深远。广西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了抽样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调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实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成立了由自治区老龄委副主任、民政厅厅长韩元利任组长,老龄、财政、民政相关部门领导任副组长的广西第四次调查领导小组,以及广西第四次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20日,为确保调查的顺利进行,自治区老龄办、民政厅和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的通知》,对广西第四次抽样调查进行了具体的工作部署。相关各级老龄、民政、财政部门也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调查工作领导机构,按照全国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抽样调查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二是多方筹措、经费保障。经费保障是调查顺利实施的关键,2014年部门经费预算编制工作伊始,自治区老龄办根据全国相关文件精神,积极争取将第四次调查工作经费列入2015年老龄办工作经费预算;同时向全国调查办申请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专项补助经费。除自治区本级培训开支外,其余经费全部于7月底下拨到17个参加调查的县(市、区)。各相关市、县(市、区)也多方筹措经费,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自治区、相关市(县、市、区)共落实调查经费200多万元,有力地保障了广西第四次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三是认真选拔、统一培训。调查人员选拨和调查培训工作关系到调查的质量,广西各级老龄办认真做好督导员、调查员选拔工作,严格按市、县(市、区)、乡镇至少配备1名督导员的要求和每10名被调查老年人安排1名调查员的比例选拔、确定督导员和调查员。为切实增强各级督导员、调查员政治责任感,全面掌握抽样调查的任务和要求,7月15日—22日,自治区老龄办举办调查骨干培训班,统一对全区900多名督导员、调查员进行调查业务培训。同时,统一配置调查用包以及笔记本、文具等调查用具,统一印制督导员、调查员证件。为圆满完成广西第四次调查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得到全国第四次调查督导组的高度肯定。四是加强督导、确保质量。为推动第四次调查各项工作的开展, 8月开展入户调查后,自治区老龄办组织4个督导组,对全区参加第四次调查的17个县(市、区)全部进行检查指导,及时纠正和改进在调查实施环节中发现的问题,总结推广各地调查工作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各级老龄办和各级督导员、调查员克服集中休假、天气炎热、农忙季节、人员变动等诸多困难,严格遵守调查纪律,认真细致开展调查工作,逐级严格审核,确保问卷质量,连续奋战31天,出色完成广西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任务。

   (自治区老龄办 吴弘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