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一场及时雨 带来大变化
2014年12月30日,为时半年的综合督查结束,凝聚力量的三方坐下来盘点时,发现与梧州经历的阵痛相比,更多的是收获。
环保工作实现五大转变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保督查中心主任岳建华对记者说,综合督查推动了梧州市环境难点问题解决,提升了梧州市环境保护管理水平,推动了梧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可以概括为梧州市环境保护工作的“五个转变”。
一是构建起“大环保”工作格局。综合督查前,梧州市成立一些专项环保领导小组,停留于单项事情,未形成“大环保”工作格局。
综合督查后,梧州正式印发党政主导、部门共管的《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各级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环保职责,真正形成“大环保”工作格局和机制,为新《环保法》实施做好准备。
二是环境意识和生态文明理念得到明显强化。综合督查前,有些领导不清楚综合督查做法和目标,存在犹豫情绪。
综合督查后,市长朱学庆亲自主持召开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会,研究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被约谈的岑溪市,市委书记在副县级领导会上通报约谈情况,对环保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政府多次专题研究,推进整改工作。
三是部门环保履职明显增强。综合督查前,环保职责不清、部门相互扯皮等直接影响了梧州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机动车减排等环保工作。
综合督查后,市政部门环保履职大为加强。最为明显的是机动车减排顺利推进。环保标志发放大幅增加,2014年已累计发放7000余份,在审6000余份,较历年发放200余份增加65倍。对污水管网进行清理维护,处理水量得到有效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第三污水处理厂、塘源污水处理厂已在进行BOT招标;近期已安排10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整治,剩下16个待城市总体规划红线明确再推进。水产畜牧部门关于禁、限养殖区划定完成初稿,等待批准。
四是执法环境明显改变。综合督查前,基层环境执法阻力重重,对于问题企业存在畏难情绪、查而不处。
综合督查后,朱学庆明确表态梧州市坚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敢于亮剑”成为梧州环境执法部门新形象。2014年梧州市本级已立案查处32起环境违法行为,已结案23起、罚款52.9万元,与2013年处罚12起、罚款17.45万元相比,环境执法力度显著加大。系列重点环境案件得到有力查处,恒信钛白被政府责令关停,第一污水处理厂被处以20万元上限处罚。
同时,环保部门能力建设得到加强。市级环保部门编制增加12个、市监察支队升格为副处级、增设市固废管理中心、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等,新建市环境监测执法业务大楼,监测用房面积达3500多平方米,办公条件大幅改善。据悉,市政府已原则同意增加市环境监察支队人员编制和增设重点园区环保机构,相关文件正在办理中。
五是企业主动守法意识增强。综合督查前,部分企事业单位存在环境隐患、污染治理不到位等诸多问题,环保部门多次要求整改仍不到位。
综合督查后,副市长姜云飞主持召开问题企业整改进度推进会,带队到第一污水处理厂等进行检查。市环保局对县市发送监察意见书5份,对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6份,对两家企业实施关停,对10余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并制订《2014年环保综合督查整改工作方案》,对环保部门人员、主要企业进行“两高”司法解释和新《环保法》培训。
为西江经济带发展扎好篱笆
五大成效之外,综合督查期间,梧州已未雨绸缪地为西江经济带发展扎好了篱笆、建好了围栏,特地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出台产业“禁投”清单。
这份清单明确十大类项目禁投,包括禁止和限制两类目录。
禁止类主要包括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相关规定明确要求禁止新建或需要淘汰,以及结合试验区实际需要禁止在园区新布局的产业。
限制类主要包括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明确要求需要升级改造,以及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总体发展规划中明确不得布局的产业。
列入清单的禁止项目,试验区一律不得准入,投资主管部门不得予以审批、核准、备案,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质监、消防、海关、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水、电、气等有关单位不得提供保障;列入清单的限制类项目,必须同时满足相应行业要求和试验区功能定位后,报投资主管部门按权限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方可准入。
朱学庆认为,综合督查是一场“及时雨”,是对全市执法监管、环境质量、污染减排、生态建设、环保部门履职、环保能力建设,以及贯彻执行环境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的全面分析把脉。
经过5个月的跟踪、督查和指导,整改取得明显实效。66家环境问题企业涉及的188个环境问题中,已完成整改144个,接近完成或正在整改35个,因涉及其他协作部门或其他原因未能完成整改的9个。
在环保综合督查发现环境问题的基础上,梧州举一反三,加大对全市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先后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环保专项行动,涉重金属、化工行业专项检查,绿色卫士专项行动,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宝石行业综合整治等行动。
截至2014年底,梧州全市共出动4885人(次),检查企业1543次(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23份,立案处罚23起,罚没51万元,受理环境信访件1002件,已处理971件,处理率为96.91%。全市已有41家企业61套设备与监控中心联网,其中36家企业的50套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
通过严查整改,梧州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有效保障,空气质量满足国家二级标准,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7%;江河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
2014年12月31日,综合督查结束的第二天,记者在位于西江段广西、广东交接断面的界首自动监测站了解到,汇集了广西85%地表水的浩浩西江,正以优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标准的水质送出广西,奔流向珠江,奔流向粤港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