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商务厅关于2015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组展工作的通知
桂商贸发〔2015〕35号
各市商务局(委),各有关企业:
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以下简称“中阿博览会”)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商务部、中国贸促会、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共同主办的国家级、国际性综合博览会。2015中阿博览会将于2015年9月10日-13日在宁夏银川举办。本届博览会的主题为“弘扬丝路精神,深化中阿合作”,将围绕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经贸、信息、科技、农业、卫生、旅游、文化等领域举办相关会议论坛,对接洽谈及展览展示活动。届时自治区政府将组团参展。为使我区企业充分利用展会平台促成交、走出去,我厅拟组织企业参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
2015年9月10日-13日
二、展览地点
银川国际会展中心A、B、C、D、E馆、三楼B、C、D馆、室外展棚区。
三、展示内容
A馆:2015中阿博览会健康产业展
B馆:2015中阿博览会“一带一路”国际商品展
C、D馆:约旦主宾国展、2015中阿博览会主题省展、省(区、市)特色商品展
E馆:2015中阿博览会清真食品展及牛羊肉产品及设备展。
B馆二楼:2015中阿博览会珠宝展
B、C、D馆三楼:综合展
室外展示区:2015中阿博览会中国自主品牌汽车展览会
四、参展费用
(一)一楼:标准展位:规格3m×3m,国内企业8000元/个,外资企业1300美元/个;
角标准展位:规格3m×3m,国内企业8500元/个,外资企业1380美元/个。
(二)三楼:标准展位:规格3m×3m,国内企业6000元/个,外资企业980美元/个;
角标准展位:规格3m×3m,国内企业6500元/个,外资企业1050美元/个。
(三)室内特装:光地36m 2 起订,国内企业800元/m 2 ,外资企业180美元/ m 2 。
会刊广告、参观券、请柬、拱门、空飘汽球广告请咨询大会组委会。战略合作伙伴等更多品牌开发合作请咨询余柏蓉,电话:0951-5960625。
五 、 参展手续
(一)参展单位向组委会索取《参展合同表》,于2015年7月31日前详细填写好并加盖公章,邮寄或传真至组委会,同时复印传真我厅备存。
(二)报名后,参展单位必须在10日内将相关费用汇入组委会指定账户。
(三)展位安排以先报名、先交款、先安排为原则,组委会有权对少量和不合格展位予以调整。
(四)展品运输、展会接待、报到住宿等事宜待会前半个月组委会另行发送参展手册。
六、参展须知
为保证2015中阿博览会参展商品的质量,提高大会商品展示的档次和效果,所有散装食品、裸装食品(如干果、山货、茶叶、干海鲜等),以及穆斯林民族禁忌类产品如猪肉及猪肉制品、酒类等不在本商品展招商范围内。
所有参展企业报名须提交有效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复印件)。参展企业展销商品须与申报参展商品一致,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携带假冒伪劣产品进场,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
组委会联系人:吉红利,电话:0951-5960651 ,手机:13995116929,传真:0951-5960623,邮箱: jhl_314@163.com,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蓝泰大厦A座1306室,网址: http://www.casetf.org 。
我厅联系人:陈翔,电话:0771-2211760,传真:0771-5316436
特此通知。
广西 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