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商务厅关于2015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组展工作的通知

20.07.2015  18:43

桂商贸发〔2015〕35号

各市商务局(委),各有关企业:

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以下简称“中阿博览会”)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商务部、中国贸促会、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共同主办的国家级、国际性综合博览会。2015中阿博览会将于2015年9月10日-13日在宁夏银川举办。本届博览会的主题为“弘扬丝路精神,深化中阿合作”,将围绕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经贸、信息、科技、农业、卫生、旅游、文化等领域举办相关会议论坛,对接洽谈及展览展示活动。届时自治区政府将组团参展。为使我区企业充分利用展会平台促成交、走出去,我厅拟组织企业参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

2015年9月10日-13日

二、展览地点

银川国际会展中心A、B、C、D、E馆、三楼B、C、D馆、室外展棚区。

三、展示内容

A馆:2015中阿博览会健康产业展   

B馆:2015中阿博览会“一带一路”国际商品展

C、D馆:约旦主宾国展、2015中阿博览会主题省展、省(区、市)特色商品展

E馆:2015中阿博览会清真食品展及牛羊肉产品及设备展。

B馆二楼:2015中阿博览会珠宝展

B、C、D馆三楼:综合展

室外展示区:2015中阿博览会中国自主品牌汽车展览会

四、参展费用

(一)一楼:标准展位:规格3m×3m,国内企业8000元/个,外资企业1300美元/个; 

角标准展位:规格3m×3m,国内企业8500元/个,外资企业1380美元/个。 

(二)三楼:标准展位:规格3m×3m,国内企业6000元/个,外资企业980美元/个; 

角标准展位:规格3m×3m,国内企业6500元/个,外资企业1050美元/个。

(三)室内特装:光地36m 2 起订,国内企业800元/m 2   ,外资企业180美元/  m 2

会刊广告、参观券、请柬、拱门、空飘汽球广告请咨询大会组委会。战略合作伙伴等更多品牌开发合作请咨询余柏蓉,电话:0951-5960625。

参展手续

(一)参展单位向组委会索取《参展合同表》,于2015年7月31日前详细填写好并加盖公章,邮寄或传真至组委会,同时复印传真我厅备存。

(二)报名后,参展单位必须在10日内将相关费用汇入组委会指定账户。

(三)展位安排以先报名、先交款、先安排为原则,组委会有权对少量和不合格展位予以调整。 

(四)展品运输、展会接待、报到住宿等事宜待会前半个月组委会另行发送参展手册。

六、参展须知

为保证2015中阿博览会参展商品的质量,提高大会商品展示的档次和效果,所有散装食品、裸装食品(如干果、山货、茶叶、干海鲜等),以及穆斯林民族禁忌类产品如猪肉及猪肉制品、酒类等不在本商品展招商范围内。

所有参展企业报名须提交有效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复印件)。参展企业展销商品须与申报参展商品一致,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携带假冒伪劣产品进场,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

组委会联系人:吉红利,电话:0951-5960651  ,手机:13995116929,传真:0951-5960623,邮箱:  jhl_314@163.com,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蓝泰大厦A座1306室,网址: http://www.casetf.org

我厅联系人:陈翔,电话:0771-2211760,传真:0771-5316436

特此通知。 

 

广西 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