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药民族药制剂标准提高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05.03.2019  18:00

  为满足民族地区临床特色用药需求,推动我区医疗机构应用中国药典先进技术和经验,提高我区中药民族药制剂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健全壮瑶药质量标准体系,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自治区药品监管局起启动了中药民族药制剂质量标准提高计划,遴选出清毒胶囊等59个品种拟收载入《广西医疗机构中药民族药制剂标准(第一卷)》。并部署拟收载品种的制剂配制医疗机构按相关技术要求规范或提高制剂质量标准。近日,该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桂林兴安界首中西医结合医院率先提高其所配制的两个品种中药民族药制剂标准。

  兴安界首中西医结合医院领导对于保障临床特色制剂的质量安全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主动申请加入本次制剂质量标准提高计划的工作中。经原自治区食药监管局批准后,该院领导班子积极组建研究团队,经过1年5个月的反复试制、试验分析、收集研究数据,于2018年12月在全区19家参与标准提高计划的医疗机构中,率先完成了提高中药民族药制剂清凉膏及骨伤丸的质量标准的任务,并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复核通过。质量标准中规范了【制法】的表述,增加了药材的TCL鉴别、显微鉴别,并增加了【含量测定】项。两个品种提升后的质量标准符合2015版《中国药典》的规范及要求,制剂质量标准具备先进性、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在全区具有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目前,我区参与标准提高计划的医疗机构大多数为我区医疗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的优质医院,应发挥表率作用,加快提升中药民族药制剂的质量控制水平,更好的保障临床用药安全。自治区药品监管局也将继续鼓励号召医疗机构参与进来,优化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的相关工作程序,并向有关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制剂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全力助推我区医疗机构制剂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