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管理局制定实施《南宁市规划管理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等三项行政执法工作制度

03.07.2015  16:05

  为落实《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系列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5〕86号)的要求,市规划局于2015年6月17日起实施《南宁市规划管理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南宁市规划管理局规划监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南宁市规划监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三项制度,并按时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行政执法制度的建立情况。

  上述三项制度的实施为加快建立健全各项行政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今后,市规划管理局将严格遵守并执行以上制度,将各项执法活动置于法律和制度框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