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举报民警抓逃期间参赌 纪委调查称"无法证实"

16.01.2015  11:46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钦州讯(记者蒋文跃)去年10月初,有网友举报称,灵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张某追捕“9·26”案件逃犯期间,在宾馆参赌。11月15日,灵山县给出初步调查结论,称该民警在抓逃期间确向领导请假,但凭一张图片无法认定其有赌博行为。

反映:抓逃期间 警察参赌

据媒体报道,去年10月8日,有网友在网络爆料称,灵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张某在追捕逃犯期间,在宾馆内参赌。该网友还贴出一男子打牌的照片。

照片中,一短发男子身着短袖T恤,右手握有一沓百元大钞,嘴上叼烟,坐在麻将桌前。该男子旁边的“牌友”脸部均被打了马赛克,正在洗牌。

网友称,短袖男子正是张某。网友称,之前的9月26日,灵山县平山镇发生一男子砍杀孩童恶性案件,灵山县公安局派出警力追捕,“张某不应出现在宾馆,甚至与他人赌博”。

该事件被媒体报道后,钦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灵山县纪委已介入调查,“调查结果下周出”,“一切以调查结果为准”。钦州市公安局称,照片上的男子确是张某本人,但“是不是经过处理,难说”。

回应:无法认定民警赌博

1月15日,灵山县委宣传部正式回应称,事发后,钦州与灵山县两级党委、公安部门都很重视,要求拿出最终调查结果,以回应质疑。

经当地纪委调查,灵山县答复称:一、张并非“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职务应为经侦大队负责人。在“9·26”抓逃期间,他曾请假离岗,且经过领导批准;二、由于举报者联系不上,也有可能不愿意现身。在此情况下,除图片外,无赌博发生地、时间等其他令人信服的证据证实张是否参赌。此外,被举报者本人也否认参赌。

据悉,张某仍然在职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