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区财政局强化举措全力以赴走好扶贫资金支出步伐

05.03.2017  18:38
  近期,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桂财农[2016]239号)下达武鸣城区扶贫资金179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232万元,自治区补助到县资金561万元)。为加快扶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武鸣区财政局四措并举,确保资金早投入、早使用、早见效。

  一是加强领导,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城区根据脱贫攻坚的实际情况,从提前下达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的1793万元指标中安排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894.14万元;产业开发项目703万元、培训项目160万元、扶贫项目管理费35.86万元。强化了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进度,以早谋划促进快实施。

  二是压实责任,抓好资金专项支出。2017年2月13日向项目主管部门下发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申请的函告,要求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加强项目督查,加快实施进度,尽早项目验收,做到完工一批、验收一批,切实开展实质性项目建设工作,加快申请资金拨付,尽快形成实际支出,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完成95%以上。

  三是完善机制,严格项目资金申报流程。制定和出台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城区财政报账制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提高扶贫项目启动预拨资金比例,促进项目早投产、早见效。对项目责任单位提供明确的资金报账所需资料清单,使各项目在报账时一次性提供完备的项目资金报账资料,避免出现因报账时提供的资料不完备重复来回报账,降低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情况发生,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报账进程。

  四是严格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进一步完善“事前预算评审、事中加强监督、事后决算审计”的工作机制,成立由财政、审计、扶贫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稽查组,定期对上级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强化跟踪问效。建立项目实施、资金拨付责任追究制,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及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