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业县发改局挪用以工代赈项目专项资金被查处

30.03.2016  15:27

    日前,乐业县纪委查处了乐业县发改局挪用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费专项资金问题。    经查,2013年至2014年度,乐业县发展和改革局从2011年、2012年度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费中列支招待费和土特产品等不符合规定支出共计19.08万元,其中:2013年度16.92万元,2014年度2.16万元。案发后,该局已将违规使用的19.08万元全部上缴国库。杨顺心同志作为时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对该局的违纪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2016年3月,杨顺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 编辑:邓达  作者:陆道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