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启动“生态乡村”升级“清洁乡村” 桂林17个村屯获“百佳”称号
17.11.2014 14:44
本文来源: 建设厅
桂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秦,市长唐琮沅在南宁主会场出席会议。桂林市领导粟增林、潘永建、石东龙、李国忠、张晓武、叶兆泉、陶立坚等在桂林分会场参加会议。
“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自去年开展以来,全区乡村环境明显改善,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在活动中,一些集体与个人表现出色,“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领导小组授予全区111个村屯“清洁乡村·百佳村屯”荣誉称号,其中桂林占17个;还评选出全区“清洁乡村·百佳带头人”、“清洁乡村·百佳保洁员”、“清洁乡村·百佳工作人员”各111人进行表彰,桂林各有17人分获以上三个荣誉称号。在此次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桂林市所获名额最多,排在全区首位。
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盼,推进乡村建设上台阶上水平,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全面启动“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重点实施“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三个专项活动,并于日前专门出台了相关指导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
彭清华在会上指出,“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不是一阵风,不是心血来潮的权宜之计,而是自治区党委、政府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建设新农村、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打造新风貌的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生态乡村”活动全面启动,并不代表“清洁乡村”活动的结束,而是“清洁乡村”活动的升级版,两个阶段是一个有机整体和系统工程,必须定期检查、共同推进。开展生态乡村活动,一定要充分考虑我区农村实际,突出乡村特色,努力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积极探索多元投入方式,突破资金瓶颈。
陈武在主持大会时要求,全区上下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历史责任感,突出生态乡村阶段活动重点,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激发全社会参与热情,汇聚乡村建设强大合力,确保活动见成效、创佳绩,让群众得实惠、广受益。(陈延明)
本文来源: 建设厅
17.11.2014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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