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第一份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公布
日前,广西第一份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公布。
青秀区是自治区确定的推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制度的试点城区。4月27日,青秀区所辖4个乡镇和5个街道办事处在经过调研梳理、集中审核、专家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政府研究审议等程序后,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
通过编制和公布基层政府权责清单,青秀区力争做到“三个清楚”:一是让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清楚自身要履行哪些职责,不依法依规履职要承担哪些责任;二是让城区部门单位清楚哪些事权下放给了基层,哪些事权不能放,下放的事权各自该担负哪些职责;三是让群众清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能给他们办哪些事情,怎么监督基层政府履职。
着力解决服务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长期以来,乡镇、街道职能定位不清、被动工作,履职和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比较严重。
此次公布的青秀区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由乡镇、街道承担的法定职权,其中乡镇政府133项、街道办事处91项;第二部分是上级政府及部门下放乡镇、街道的职权,其中下放乡镇政府36项、下放街道办事处19项;第三部分是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其中乡镇政府承担35项、街道办事处承担18项。
据了解,这些权责事项和服务事项是从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制定的270多部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梳理出来的,红头文件设定职权一律取消,每一项职权均注明职权类别、名称、设立依据、实施主体及相应的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每一项公共服务事项除注明服务的内容外,还公布了服务电话和监督电话,强化政府依法行政意识和责任意识,也让群众办事一目了然,便于监督。
理顺县乡权责关系
着力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松绑减压”
“这份权责清单公布后,我们的工作压力小了,是不是我们的责任一目了然。”青秀区一名长期从事基层工作的乡镇工作人员说。
以往,只要上级部门一份文件、一个通知,很多不属于乡镇、街道法定职权的工作就要交由基层来办理。
此次青秀区组织编制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重点对上级委托、授权或交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帮办、代办的权责事项进行梳理审核,对于方便基层群众办事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备承接能力的事项,尽量交由乡镇(街道)办理; 对于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作为设定依据又交由基层办理的事项一律取消;对于不符合简政放权要求或超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能力范围的一些执法事项、属地责任事项,坚决划归城区部门管理,切实为基层政府减压减负。同时,经城区政府研究同意下放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每一项权责事项,均要求城区相关部门办理委托或授权手续,落实指导和培训责任,使基层政府行使职权师出有门、合法合规。
让基层有权办事、有钱办事
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人少事多、有责无权、责权利不对等,是困扰基层政府正常履职的顽疾。在青秀区政府印发的《南宁市青秀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权责清单由城区机构编制部门统筹管理,依法依规动态调整,对城区部门单位未经城区政府批准授权、委托或要求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帮办、代办的权责事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予承接。
有了这个清单,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但有权办事,也有钱办事,工作会更有积极性。根据权责清单,青秀区城区一级的部门单位下放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的事权,由城区部门单位承担相应的支出责任,列入财政预算,并按照其授权、委托或要求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帮办、代办事权的工作量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供相应的财力保障。这些措施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效履职、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