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双方可在购房合同中约定面积差数值

31.07.2015  18:28

  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谢韵 实习生 林语欣)近日,本报接到市民陈先生反映称,他于2013年购买了丰业香樟园的一套房屋,当初签订合同时,合同约定面积为104.97平方米。然而,今年开发商通知其办理房产证时,却告知他产权登记面积为107.47平方米。陈先生对此非常疑惑,为何二者相差如此大?

   业主:

   “面积差”为何这么大

  陈先生告诉记者,在2013年6月时,他购买了丰业香樟园二期的一套房屋。签订购房合同时,合同约定面积为104.97平方米,每平方米为3802.5元。今年7月,陈先生接到丰业香樟园的物业部通知,他的房屋可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过,此时陈先生发现,房屋的产权登记面积为107.47平方米,这也就意味着他需要补交9000多元的房款。

  同时,陈先生在和其他购买了丰业香樟园二期的业主的交谈中了解到,多数二期业主也要补交钱款。“虽然我知道合同约定面积与房屋建成后的实际测量面积有差距,可是也没想到相差这么多。”陈先生感到很疑惑,质疑当时合同约定面积到底是怎么测量的。

   小区:

   相关情况已经公示

  7月28日,记者来到丰业香樟园的售楼部找到策划专员周先生。周先生表示,这次丰业香樟园二期的预测、实测工作,都是由梧州市中瑞嘉业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负责。周先生还表示,房屋一般都存在“面积差”,售楼部在业主签订购房合同前会进行相关提醒。在购房合同中,针对面积差的处理也有相关约定。“在通知业主办理房产证前,关于各楼层各户型的产权登记面积,我们也在小区公示栏里进行了公示。”周先生表示。

  记者随后来到梧州市中瑞嘉业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该公司经理刘斌汉介绍,预测面积主要是通过设计图纸预测出房屋的大致面积,亦就是合同约定面积。陈先生反映的产权登记面积,是房屋建成后,测绘公司到现场进行实地测量后得出的实测面积。由于装修工艺、建筑的实际情况,以及开发商在施工过程中可能有设计更改,都可能导致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不同。

  同时,刘斌汉还表示,测绘公司做出商品房的房屋预测面积报告和实测面积报告后,经过了房产管理部门的审核,在其盖章之后才对外公布。

   部门:

   合同签订时应该要留意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梧州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房产管理科的相关负责人。该相关负责人表示,房屋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一般会存在差异,因此,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内才会有针对面积差异的处理条款。

  根据《梧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规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此外,商品房交付以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有两种处理方式:面积误差比绝对值(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该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规定,只是推荐性的规定。因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可以在购房合同中对于面积差的数值有一个约定。双方审阅无误之后可以签字,在出现面积差的时候按照合同上约定的执行。为此,购买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内的条款,对于有疑问的条款可以要求解释。这样既可以保障自己的利益,也可避免日后出现纠纷。